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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黑恶霸痞 淄博公布4种举报方式

发表时间:2018-01-27 06:11:50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对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为开展好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激励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山东省“打黑办”公布了举报方式。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获悉,淄博也公布了举报电话0533-2189281、9600110。

近日,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办法》规定,对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万元。


《办法》指出,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类犯罪团伙线索、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逃人员线索。《办法》规定,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具体范围指: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

对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淄博市“打黑办”举报电话:0533-2189281、9600110。


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南京路56号淄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电子邮箱:zbdhce@163.com。


市民也可通过微信进行举报,具体方式为关注微信公众号“淄博警方”,通过微服务“微举报”进行线索举报。
责任编辑:临淄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