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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司机撞死泰迪 保险定损500 被迫赔偿5000

发表时间:2018-01-24 16:54:23  来源:临淄百度信息港  浏览:次   【】【】【
胡先生告诉记者,1月22日晚上8点左右,他开车行驶到桓台县宫夏路起凤镇附近,一条没拴绳子的泰迪犬突然横穿马路,接着折返回来。胡先生来不及刹车,泰迪犬被当场轧死。胡先生停下车查看情况,被狗的主人拦住。
1月22日晚上,桓台司机胡先生在路上行驶时,轧死一只泰迪犬。狗的主人用车将胡先生的车拦住,要求胡先生赔偿1万元。经过几个小时的对峙,胡先生赔偿狗的主人5000元才得以把车开走。

胡先生告诉记者,1月22日晚上8点左右,他开车行驶到桓台县宫夏路起凤镇附近,一条没拴绳子的泰迪犬突然横穿马路,接着折返回来。胡先生来不及刹车,泰迪犬被当场轧死。胡先生停下车查看情况,被狗的主人拦住。

胡先生希望把车放到交警队事故科,第二天再去协商赔偿事宜。狗的主人不同意,要求胡先生立即拿出1万元赔偿费,并找来两辆小汽车拦住胡先生的车。“他们说这狗养了两年了,一年生两窝,能卖不少钱。”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定损为500元。理赔员说,如果狗的主人能拿到事故科的交通事故鉴定,鉴定多少他们赔多少,但因没有养狗证,狗的主人没看管好,只能给这个数额。

1万元、8000元……协商到半夜,胡先生掏了5000元给狗的主人,这才把车开走。

“我一个月收入也就4000多元,但在人家门口,没办法。”胡先生认为,这件事自己有责任,但狗的主人没看好狗,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胡先生称,自己不知道狗的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当时出警的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民警记下了对方的姓名,但表示不方便对外透露。

对此,山东法盾律师事务所刘健伟律师表示,相关的法律规定撞死狗参照财产损失来理赔。其中,涉及到宠物的所有权及是否合法的问题,首先要看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责任,就不需要赔偿;如果驾驶员有责任,要看狗是否合法饲养,有些地方需要养狗证。此外,确定合法养的狗是否需要圈养或者出门拴狗绳,这方面有问题的话,驾驶员可以不赔或者少赔。至于一只狗值多少钱,需要进行财产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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