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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安家补贴 淄博人才新政申报截止11月10日

发表时间:2017-11-04 07:14:48  来源:临淄百度信息港  浏览:次   【】【】【
凡是淄博市企业新引进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职博士研究生;淄博市双5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在2016年10月18日—2017年8月22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
10月24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淄博市发布《2016—2017年度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补贴范围

据悉,凡是淄博市企业新引进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职博士研究生(2016年10月18日—2017年9月30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淄博市“双5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在2016年10月18日—2017年8月22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30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都在申请补贴的范围之内。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 (随第一次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其中,市财政承担的资金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3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调离当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5年,因个人原因调离的,全额退回安家补贴;

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全额予以追缴,并给予严肃处理。

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实行定期督查管理制度。淄博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报送淄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送材料, 并于11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淄博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临淄百度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