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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临淄区办学规范,请家长监督

发表时间:2017-09-03 06:36:37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办学成果,学期初,临淄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重点要求,要求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办学成果,学期初,临淄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重点要求,要求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现公布临淄区教育局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33-7866525   举报邮箱:lzqgfbx@163.com

监  督  事  项

1.课程管理。

按照国家课程实施方案、课程标准和《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要求。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严格按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2.作息管理。

严格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中有关作息时间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学生不允许超过规定在校时间,学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名义突破规定时间,切实保障学生的学习、休息和锻炼时间。

3.作业管理。

严格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中有关作业总量控制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

4.考试管理。

严格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中有关规范日常考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期中和期末考试作为阶段性考试。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义务教育段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和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高中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可自行组织一次模块考试,并进行学分认定。

5.教辅管理。

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4]10号)精神,落实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义务教育段学校使用山东省统一审议选用的1套教材配套练习册。

区教育局将采取抽样检查、专项督导和举报查处等方式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作为年终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考核。

对第一次发现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警告,计入考核,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第二次被发现的学校,将对学校一把手进行约谈,并进行全区通报。

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改不力及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和教师,按照分级负责、有错必究原则给予严肃处理。

对违规初中学校将视情节扣减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指标。

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区教育局诚邀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维护孩子的切身利益,为临淄教育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临淄信息港